案情简述
昆明某小区接房时,几家业主发现自己房屋内的客厅、卧室、卫生间、厨房内都“爬”有消防管道,有的贯穿整个走廊,有的在卧室的衣柜位置处,有的在门头上方。
业主们很愤怒,“这栋是最后交房的,前面交房的房子都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只有这栋每间都有消防管道。”业主介绍:“当时开发商说这栋是楼王,我们还是以最高的价格买的,200多万买下来结果是这样,太糟心了。”开发商表示,公司设计及施工均符合规范,现在已经验收交付,业主个性化的诉求,需要在接房后委托有资质的消防单位进行处理。(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这样的接房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呢?
如果该小区的商品房已经验收合格,符合交付标准,说明消防验收已经合格,无论是开发商或是业主都不得自行协商任意改变消防设施原设计安装,确实需要改动的应要到相关部门报批。
但是开发商在售房时有告知义务,并应该在合同里予以明确。如果业主认为在买房时开发商确实存在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形,双方可能存在重大误解的,可以就《商品房购销合同》本身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应该举证证明。
我们在接房时,还会遇到一些其他的问题,南博小编整理常见问题及应对方法如下:
问题一:商品房有瑕疵怎么办?
首先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中有关的违约责任约定,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
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
然而,对于交付的商品房存在地面、墙面裂缝、局部渗水、漏水、门窗损坏等质量瑕疵的,因为其一般不会导致购房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购房者不能由此拒绝接收房屋。但是这也不是说开发商就避开了全部责任,也要结合具体情况对房屋进行整修的。
因此一切要以当初所签署的合同为准。
问题二:商品房逾期交房怎么办?
这个问题也是这两年经常会发生的事情,关于逾期交房,开发商是否存在免责事由是关键,即开发商是否遇到不可抗力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免责事由。如果的确存在且履行了告知义务的话,那么开发商可以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反,则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购房者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没有承担为由,拒绝接收房屋。在交房条件满足的条件下,只要开发商依约发出了交房通知,即使购房者没有按约前来接收房屋,也算开发商履行了交房义务。
除非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接收房屋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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