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普法】女子偷走30根香肠,吐槽硬的像树皮,老板:那是模型!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2月7日

朱先生在江苏南京一景区,摆摊做烤香肠生意。一日上午,他像往常一样准备出摊时,猛然发现,放在餐车旁的近30根香肠模型不翼而飞!究竟是谁拿走了这些假香肠呢?接到报警后,南京洪蓝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据悉,香肠模型是装饰品,系去年朱先生特地找了家公司按照1:1的比例定做的,材质和外观与真香肠相差无几。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调取监控,民警很快锁定了具有作案嫌疑的女子傅某并将其抓获。据傅某交代,当时她路过餐车,看到香肠被放置在一旁的盆里,一时嘴馋就顺手牵羊拿了两根准备回去吃,走回去的路上她左思右想,觉得摊主可能不要了,便折回头又装走20多根香肠,傅某边走边尝了一根,发现怎么咬都咬不动,感觉像树皮一样,觉得可能是半熟的,想想再加工也麻烦,于是直接丢在了路边。(哈尔滨日报)

图片

图片

 

图片

偷东西有两种处罚,第一种是行政处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种是刑事处罚: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多次盗窃”无论盗窃数额的多少,只要满足两年之内因盗窃受到三次以上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就触犯盗窃罪)、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结合云南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共同研究,云南省盗窃公私财物一千五百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的为第一档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四万元以上三十五万以下的为第二档量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三十五万元以上的为第三档量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图片

【引用声明】本文案例及图片来源已在文中标注,如有异议,联系删除。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图片

图片

扫描二维码关注

 

版权所有: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 | 电脑版
首页电话地址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