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记住这几个电话,消费维权不求人!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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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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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根据相关法律,消费者享有各项权益,例如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或称知情权、了解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依法结社权、知识获取权、维护尊严权和监督批评权等。今天南博小编教您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应该如何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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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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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领域维权投诉电话

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
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电话:12365
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
国家旅游服务热线:12301
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热线:12318
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12331
工信部申诉受理中心电话:12300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12321
能源监管热线:12398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电话:1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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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保存维权凭证

1、购物小票、保修单、发票、纸质或电子版合同。
2、录音、录像。
3、网购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网页公正保存。
4、加盖公章的旅游行程表、计划书。
5、加盖公章的消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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