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触电新闻早前报道,4月1日,网友”爆料,自己舅舅长沙市政协干部金某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该网友表示实名举报源于自己对长沙一处房产权益的主张。
他称,某小区4套房子2014年曾被继母金某林以1000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了她哥哥金某辉,抵押款用于“借款人生活、抚养子女等”。金某辉是一名公职人员,如何能拿出1000万元,他表示怀疑。
对此,长沙市纪委监委回应: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启动了调查,相关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这里所说的财产,是指行为人实际拥有的财产,包括住房、交通工具、存款等,名义上是属于别人实质是行为人的财产,应当属于行为人拥有的财产。这里的支出,是指行为人已经对外支付的款物,包括赠与他人的款物。合法收入,是指按法律规定应属于行为人合法占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继承的遗产、接受馈赠、捐助等。
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包括行为人虽然“说明”了,但司法机关查证不能证明其说明的合法来源的情况。
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 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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