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亦有道?小偷尾随老人偷8000元退7500元称可能是老人的救命钱!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4月27日

近日,湘潭一男子唐某尾随八旬老人,在公交车上实施扒窃,老人回家发现钱少了,于是报警。据了解,嫌疑人唐某在被抓后交代,老人包里有8000多元现金,他犹豫多次后,最后只偷走500元,之所以犹豫,一是想到这可能是老人的救命钱,二是觉得偷8000量刑会重,所以才把剩下的钱塞回去了。目前,老人的500元已被追回。(红星新闻)




偷8000退7500还构成盗窃吗?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扒窃: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为扒窃。(并不限于秘密窃取)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扒窃以列举的方式成为盗窃罪的罪状之一,是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认定扒窃行为,应重要把握两个特点:
一是地点性特征,即发生的地点是车站、码头、广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或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二是扒窃的对象是受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既包括带在当事人身上的财物,如口袋中的钱包、手机等,也包括随身带在身边,伸手可及的地方的财物,如当事人 吃饭时放在餐桌上的手机、挂在椅子背上衣服中的钱包等。
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罪的认定如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三、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多次盗窃”无论盗窃数额的多少,只要满足两年之内因盗窃受到三次以上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就触犯盗窃罪
四、入户盗窃:入户盗窃,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非法进入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场所,采用规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的,既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要求多次盗窃。
五、携带凶器盗窃:对于携带凶器的目的的非法性,必须是为了在盗窃中为抗拒抓捕等目的,否则,若只是为了实施盗窃方便,为顺利实施盗窃创造条件而携带剪刀、钳子等工具,只是一般的作案工具,不应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若查明携带的器具确实不是为实施盗窃而携带,则更不应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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