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是杨某昏迷的第63天。做了两次开颅手术,多块头骨被取掉,她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将她打成重伤的,不是别人,而是与她结发30年的丈夫张某。今年3月14日早上,张某抓住杨某的头,朝墙上猛烈撞击,杨某头骨开裂,陷入昏迷。“没人知道,他为什么下这么狠的手。”儿子张某说。5月15日,相关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媒体,公安已经立案,搜集了相关证据,上报了市公安局,等待市公安局审批通过后,带张某去做专业的精神病鉴定,并表示刑侦人员正在调查。张某也有向他们提及申请救助,但因为他们家庭情况复杂,且案件还在调查中,政府救济政策对他不适用,也没办法帮他申请社会救助。(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1、首先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反家暴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反家暴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2、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反家暴法明确,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3、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暴法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可以包括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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