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祝所有小朋友节日快乐!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今日实施!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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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补齐了现有法律中的短板,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原有基础上作了大幅修改,新增了“网络保护”以及“政府保护”两章,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2条,进一步加大了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力度。

未成年人保护法大修,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定义,详细要点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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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一:家庭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保护仍然处于首位。家庭作为未成年成长、生活的港湾,要真正从实质上为未成年人提供温暖安全的环境。
法律上细化儿童的第一责任人即监护人的职责,明确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十项监护职责,如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等。

亮点二:校方保护

包括校车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霸凌问题校方不得隐瞒、校园内发生性侵和性骚扰需如实上报公安机关等内容。

亮点三:网络保护

此次修订中最大的变化之一是增加了“网络保护”专章。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未成年人已经成为重要的使用群体。未成年人的思维观念、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等受网络影响日益加深。但互联网内容良莠不齐,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容易受到侵害。虽然已经有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但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专门法律,设置“网络保护”专章,有着更加特殊的意义。“网络保护”一章,对各项要求进行了细化,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亮点四:义务教育“减负”校外机构整改

5月21日,中央深改委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会议指出,要完善相关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规定,是目前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所依据的最高层级的法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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