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618电商大促后,快递企业迎来一波揽件、配送的高潮。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不少,其中,关于快递员不按需送货以及送货不上门的矛盾格外突出。引得消费者投诉连连,近日,中消协官网发布《2021年“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在监测期内共收集快递、外卖配送类负面信息63043条,负面信息在6月2日出现峰值。
消费者吐槽较多的配送类问题主要有:不送货上门、乡村取件加收快递费等问题。对此,中消协认为,部分电商平台对让促销期间产品与服务从“送出去”到“接过来”的全链条、全环节服务品控监督追踪意识和方式方法必须不断改变。无论是平台商家,还是投递网络,都不能只注重向“送出去”要效率,而无视与用户“接过来”的感受同进退。
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简而言之,对于快件,快递员必须送货上门,否则就属于违规行为,如果快递员想要把快件放在代收点或者代收柜中,就必须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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