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莲免费领!朋友圈免费的榴莲到底什么套路?!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7月13日

6月1日,安宁的大学生小紫(化名)在宿舍玩手机时,无意中看到微信朋友圈里有一条“榴莲免费领”的活动,小紫点击活动添加了活动客服,就被对方拉入到一个企业微信群聊中。不一会,免费榴莲派送群瞬间变成了刷单群。

图片

群主抛出一个兼职任务,群里就有不少人纷纷试水,随后晒出自己的佣金红包,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见在群内做任务能领取红包,想做兼职的小紫虽然心动,但因为没钱迟迟没有回复同意,此时,对方称可以垫付刷单赚钱。

之后小紫收到对方发来的“某聊APP”链接下载注册,便开始在APP内刷单。她通过手机银行APP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多次转账,转账后对方未向其返利,于是发现被骗,共计被骗4605元人民币。(昆明市反电信诈骗中心)

以案释法

套路解析

免费领榴莲的背后是骗子让你帮忙转发这种欺诈广告,从而吸引更多的人进入进群刷单!

即使运气好,没有被拉进群,但在填写收货信息的时候,你的个人信息也暴露了,骗子获取到这些信息后会转手卖给其他黑产。接着诈骗团伙拿到这些详细的个人信息,就会实施精准诈骗。

近日,浙江慈溪公安侦破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就是以免费送榴莲为幌子诱骗受害人刷单。在警方的审讯下,“吸粉”团伙的负责人表示他们根本没有任何榴莲,这样做就是为了吸粉,一旦成群就转手倒卖给他人。

开始提供“吸粉”服务后,他每天都要在网上购买3千多个未实名注册的微信号,同时制作含有微信二维码的海报,发到各朋友圈、微信群。这些微信群称为榴莲“裂变群”,简而言之,只要有1个人在朋友圈里发了海报,就会有上千人看到这个海报,看到海报来加微信号的人也是呈指数上升。加人、拉群,一个群人数达到40人左右后,他们便会将这个群转手倒卖给福建的团伙,由对方进一步实施刷单诈骗。

关于诈骗

关于诈骗: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上文所述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引用声明】本文案例及法律法规来源已在文中标注,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异议,联系删除。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

 

图片

搜索“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关注我们

图片

图片

扫描二维码关注

 

版权所有: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 | 电脑版
首页电话地址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