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侮辱诋毁奥运选手被处罚,拒绝网络暴力,为中国健儿加油!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7月26日

案情简述

2020东京奥运会自开幕以来,中国队大放异彩,目前共获得金牌6枚,银牌1枚,铜牌4枚,暂居奖牌榜第一位!奥运健儿为国出征,得奖与否,都应受到尊重!但是有的网友诋毁侮辱奥运选手。如7月24日,东京奥运赛场上,女子10米气步枪选手杨倩获得金牌,另一名选手王璐瑶则未能进入决赛。赛后,王璐瑶在个人微博账号发表自拍图片并道歉,称自己这次奥运会怂了,三年后再见。令人意外的是,一些网友竟跑到该博文下吐槽、谩骂,网暴这名奥运选手。面对“饭圈化”、“想出道”、“不反思却自拍”等指责,王璐瑶最终删除了这条博文。
图片

目前,微博平台已对33个涉事账号做出禁言90天至180天的处置,同时清理相关攻击评论;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官微转发这条公告并发声:“拒绝网络暴力!弘扬正能量,为中国奥运健儿加油!”(体育新闻)

图片

奥运健儿在赛场上拼搏,我们应该为夺冠者喝彩,为失利者加油,营造一个和谐文明的网络环境。诋毁侮辱他人除了被禁言或封号处罚,情节严重的,视情况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进行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是否构成侮辱罪需要看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罪客观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另外根据《刑法》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才构成本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他人的方法包括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等方式。

【引用声明】本文案例和法律法规来源已在文中标注,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异议,联系删除。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

 

图片

版权所有: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 | 电脑版
首页电话地址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