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凡事件爆发以来,以最快的速度席卷娱乐圈,争议不断,舆论不止。尤其是近两日,网上曝出了一系列名单,被传为吴某凡的“同伙”。随之而来的,是明星发布的律师函和报警公告屡屡登上热搜,引起广泛关注。(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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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
通常律师函会对相关事件或行为进行情况介绍、事实澄清和法律预判,具有法律效力,能够约束律师函发出者,警示律师函接受者。
但没有责任的最终定夺权和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律师函并不代表法院认可,如果委托人,以及律师利用权力伪造,造假律师函给受害者,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受害者受到恐吓、威胁、损失等,应当报警处理,追究委托人,律师的责任。
如果律师函所载内容故意失实,以造谣带舆论为目标,有混淆公众视听之嫌,律师或当事人均有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艺人在网上发生了一些负面舆情,如果一些经纪团队或者公关公司为其进行一些发声,如果经过调查,发现该艺人确实做了一些不当的行为,如果经纪人或者经纪公司对艺人采取一种纵容、袒护或者是宠溺的方式,而导致艺人出现了一些失德的行为,如果团队还有进一步的隐瞒一些信息,以及故意通过一些流量控评的方式将此事处理或者公关掉,那么这样的行为可能就会涉及到进一步的违法行为。同样的,也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别让法律成为公关手段,名誉权当然要维护,但也不能动不动就拿律师函来吓唬人。至少,在发律师函之前,要看看自己的诉求是不是真正符合法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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