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快递丢失11万黄金,紧急回应:为内部员工盗窃!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9月20日

通过EMS邮寄的价值11万元的黄金竟然“不翼而飞”,这一事件近日引发广泛关注。在9月19日晚间有了新的进展,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报道,“金子已经找回来了部分”,这次包裹丢失是因为内部盗窃引起,目前丢失是275克黄金,已经找回250多克,剩下的将进行赔偿,相关人员也已经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经过程女士辨认,其中有一根金条不是她的。这次包裹丢失是因为内部盗窃引起,目前丢失是275克黄金,已经找回250多克,剩下的将照价进行赔偿,相关人员也已经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查处理。(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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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以案释法

关于此次盗窃,涉案黄金价值11万,根据《刑法》253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次涉案金额高达11万,意味着属于盗窃财物数额巨大的类型,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小编提醒:当出现邮递物品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情况时,寄件人应当第一时间与物流公司联系,协商解决方案;协商不成的,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快递公司作为物流服务提供者也应当尽好自己的责任,在寄件前应尽到贵重物品保价提示义务,及时告知消费者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提醒消费者可对贵重物品选择保价。在运输过程中应当注重服务质量,遵守相关规定规范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损毁。如果不慎造成快件货物损失的,应当主动承担相应责任,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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