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快答丨别人把我列为网贷的紧急联系人了,我该怎么办?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11月7日

问:前租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名字、电话和房子地址,填写成了他网贷和信用卡的紧急联系人,现在他还不起钱,贷款公司就找我,打电话骚扰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您好,您和租户借款的事实并无关系,您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如催债公司骚扰您的生活,您可以报警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问:我的贷款到期没还完,逾期了,被银行起诉之后,经过沟通调解,后期一直在陆续还款,但是现在法院把我作为失信人公布了,导致我失去了工作,请问这合法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第七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
也就是说,一旦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法院就会依照规定予以公布,若您对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有异议,可以向法院申请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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