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通常由一国或地方政府通过立法制定。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等情况的不同,各地区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不同的。而每一年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等变化,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将作相应调整。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时,需考虑五险一金,但该工资数额不包括五险一金的缴费数额。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时,要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扣除社保后的用人单位应发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18年5月1日起,全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70元调整为167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地区:1670元;二类地区:1500元;三类地区:13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地区:15元;二类地区:14元;三类地区:13元。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地区按照县级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为三类地区。一类地区包括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二类地区包括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区;其他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县(市、区);其他设市城市及玉龙县、德钦县。三类地区为其他各县。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