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漫谈丨没领结婚证的同居关系,如何分割财产?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11月27日

很多人以为只要相爱在一起共同生活就可以了,但是这样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双方之间是不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的,那么没领结婚证的双方分开时应该如何分割财产呢?

第一种情况

现实生活中,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构成事实婚姻的,我国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以后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之前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形成的事实婚姻是承认的,也就是说它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事实婚姻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产物,法律对事实婚姻的保护,也是有限的,希望那些没有登记的人,早日登记,以维护婚姻登记制度的权威性。

第二种情况

关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在双方同居关系结束时的处理方式如下: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平均分配但是要考虑到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并且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来分割,总的来说就是按照双方的出资额来分割。但是原来就是个人财产的就归个人所有,和另一方没有关系。

具体情形如下:

1、在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为了共同生活购买、置办的财产,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在还没同居前,一方自愿赠送的财产按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以同居关系为由,向另一方要财物而导致其生活困难的,可以酌情返还;

2、还涉及非婚生子女的扶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的情况下,应当一起解决。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要将妇女、孩子的权益放在首要。在综合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3、因同居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在同居关系结束时,按照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在同居关系结束时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也可以由另一方给予其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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