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丨谁给被拐孩子办了户口?买家何罪?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2021-12-09 13:14

2014年,电影《亲爱的》上映,这部聚焦失散家庭的影片,曾让无数观众落泪。7年后,电影中的角色原型孙海洋夫妇终于找回了被拐14年的儿子孙卓。
警方透露,拐卖孙卓的犯罪嫌疑人已落网。除正在生病的孙卓养父外,孙卓养母也被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案件正进一步办理。
案件背后有很多问题值得讨论,如收买孙卓的“养父母”,到底会被追究怎样的刑事责任?谁给被拐孩子办的户口?


第一个问题,收买被拐儿童的“养父母”何罪?

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收买被拐卖儿童”一律定为犯罪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收买”和“拐卖”不是同等罪行,制裁逻辑、处罚力度均有不同。其中,“拐卖儿童”行为属《刑法》第240条规定的“拐卖儿童罪”,是重罪,起刑点5年以上,最高可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刑法》第241条规定的“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量刑幅度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同时规定,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如果对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且不阻碍对被拐卖儿童进行解救的,可从轻处罚。


第二个问题,谁给孩子办的户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反问“谁给被拐孩子办户口”,称“公权力绝不能成为帮凶”!伪造《出生医学证明》,同样可以依法惩处。比如有的地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有的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或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等罪名进行追诉。


伪造出生证明,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刑法》——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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