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乱象,官方通报医生直播妇科手术事件!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2022-01-21 14:29
图片

今日(1月21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宣传部发布通报称:1月18日16时许,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接群众举报,一医生疑似在网上直播妇科手术片段。日照市公安机关迅即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实,已对日照市中心医院涉事医生厉某某刑事拘留,提请批捕,依法依规注销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予以开除。
日照市东港区纪委监委于18日22时成立调查组,进驻日照市中心医院展开调查。已对日照东港区政府、日照东港区卫健局、涉事医院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的11名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的人员予以免职。
厉某某丧失职业操守,突破医德底线,行为十分恶劣。日照市东港区已全面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深入查找医疗机构管理、医德医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全体医护人员的法治教育、纪律教育,以零容忍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全面整饬医德医风,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央视网)图片

图片

此种行为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呢?


首先是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利。厉某的行为侵犯了女患者的隐私权,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是行政责任:《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最后是刑事责任:目前,单纯的侵犯隐私罪并未规定,只能从具体的行为中判断所犯何种罪名。(以案件事实为准)

【引用声明】本文案例来源已在文中标注,图片来自于网络,如有异议,联系删除。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

 

 

版权所有: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 | 电脑版
首页电话地址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