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多家金店违规售卖“金墩墩”被查!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2022-02-25 11:00


吉祥物“冰墩墩”成为北京冬奥会赛场内外最令人瞩目的焦点,冰墩墩的一夜爆红曾一度导致“一墩难求”,不少网友费尽心思想要得到一个冰墩墩。尽管冬奥会已经圆满落幕可吉祥物“冰墩墩”的热度始终居高不下。为此,不少商家瞅准商机,推出了许多“冰墩墩”周边商品,盗版“金墩墩”市场泛滥。
昆明南亚商圈的一家百X珠宝店内,一名店员从柜台下方拿出了一个袋子,里面装着6、7只冰墩墩造型的金挂坠。店员表示,售价一口价599元,同时强调这是品牌自有的商品。
另外一家金店的店员告知,“金墩墩”属于最新款热推商品,没有现货需要预订,售价约为1800元。店员表示,“金墩墩”推出后非常抢手,眼下已经有顾客预订。当问及该品牌是否有授权,为什么不放在柜台上销售等问题时,店员都避而不谈。

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执法人员已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查处。(掌上春城)图片图片







据北京冬奥组委发布的《北京冬奥组委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的公告》,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冬奥组委)为吉祥物形象的著作权人,吉祥物形象已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称。其中提到,对侵犯吉祥物知识产权和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北京冬奥组委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作为商业经营者,任何擅自制造、变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并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的侵权行为,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协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等方式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的执法人员也提示:跟奥运有关的标志标识、吉祥物等特殊标志均受法律保护,未经授权许可是不能私自制造和销售的。市民不要购买此类未经许可的商品,如发现有违法制造和售卖的情况,应立即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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