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香精、蜂蜜香精再加点水......靠着这些原料一瓶“蜂蜜”就制作完成了。近日,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石龙湖派出所在某酒店内查获一起涉嫌制贩假蜂蜜窝点,抓获嫌疑人23名。查获大量制假原材料及工具,缴获16辆作案交通工具。调查发现售卖假蜂蜜的嫌疑人均头戴安全帽,身着夹克或迷彩服,以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以冒充电工为由,称在山上维修电线时发现大量野生蜂蜜,并展示发现蜂蜜的相关视频以此让老百姓相信并购买。经初步查实,该团伙成员均为省外某地同乡,有统一的交通工具、统一的电工服饰、统一的话术,以小单位抱团窜至各地州作案,目前昆明市受骗人员多达60余人,各地州相关受害人还在进一步排查。(昆明警方发布)
以案释法
制售假蜂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中,主要规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以往案例
2019年5月初,被告人晏某甲与被告人晏某乙在一旅馆内用白糖、明矾、香精等原料熬制假蜂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晏某甲、晏某乙在白糖中加入明矾冒充蜂蜜进行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患,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对被告人晏某甲、晏某乙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对二被告人违法所得责令退赔;对生产、销售假蜂蜜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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