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云南省鲁甸县一老年代步车在撞倒一对双胞胎女童后逃逸。有目击者称,当时老年代步车在撞人前还闯了红灯。相关媒体从鲁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了解到,在事发后二十分钟左右,他们就将代步车司机找到了,这名驾驶者为男性,年纪在75岁左右,属于肇事逃逸。交警队一工作人员介绍,被撞的双胞胎女童年纪在六七岁左右,一个受伤较轻无大碍,另一个正在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医院方面还没有反馈新的信息。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中。(极目新闻)
现在低速电动车类的老年代步车,由于售价不高,备受老年人青睐,其中不乏有人心存侥幸,认为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不属于机动车,根据我国《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目前市面上的大多数老年车是以蓄电瓶为动力的四轮车辆,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有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具体到本案而言,肇事者约75岁左右,我国法律规定了行为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该年龄根据人的生理与心理发展成熟度及社会化水平确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中,老年代步车司机属于肇事逃逸,但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进一步调查;若构成犯罪,但其年龄是否为75岁或者以上,仍需进一步调查,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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