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羡慕按时发工资被开除,后续来了!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 2022-04-26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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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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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因在朋友圈这样的发言,日前,河南省商丘市睢县的张女士被公司辞退。
张女士称,自己发布朋友圈后,当天下午便被公司开除,同事因评论了这条朋友圈也被开除。图片  23日夜间,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报,张某、彭某自2022年2月19日到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入职,该公司未依法与张某、彭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开除两人时已将工资进行结算。
在调查取证后,22日13时,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依法限期支付张某、彭某自入职起的经济赔偿金。该公司已于22日15时将两人经济赔偿金支付到位,监察大队将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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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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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公司如果没有正当理由随意辞退员工的,员工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赔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要对公司辞退的事实提供证据,比如公司辞退的证明。而公司则要对辞退员工的合理合法性举证,如果不能证明,要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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