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丈夫车上安装定位器违法吗?!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 2022-05-03 16:32

案例简述


北京的刘先生和路女士是一对夫妻,然而因路女士私自在刘先生常开的轿车上安装定位器,刘先生认为妻子这一行为侵犯其隐私权等,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日前,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法院判定路女士侵犯丈夫刘先生隐私权,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据悉,在法院一审判决后,路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中国新闻网)


图片

本案中,尽管二人是夫妻,但在法律意义上,双方均为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这就意味着二人不可以在未获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任意实施侵犯对方私密空间的行为,刺探、获取对方的私密信息。路女士在未征得同意或事先告知刘先生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名下车辆上安装定位器,虽然路女士表示是为了随时知晓车辆的位置,但该车辆为刘先生日常使用,路女士在确认车辆位置的同时,亦知晓了刘先生的行程信息,而刘先生行程信息属于其私密信息,因此,路女士的行为已侵犯刘先生的隐私权。鉴于路女士的行为已经侵犯刘先生的隐私权,给其精神上造成损害,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人格权,也是一种不被政府、媒体或其他机构、个人无正当理由干涉的独处的权利。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即使侵权人并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受害人也有权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实践中,被侵权人往往还会因为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精神上受到严重的损害,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受害人主张自身遭受精神损害的损害程度,根据案情事实判定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图片

【引用声明】本文案例来源已在文中标注图片来源见水印如有异议,联系删除。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

 

图片

 

版权所有: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 | 电脑版
首页电话地址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