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四川巴中一男子赵某在某卖酒公司应聘销售一职,但工作20余天后,竟倒欠公司3280元,男子感觉自己被骗。8日,该公司负责人回应称,赵某应聘后,根据工作要求发微信朋友圈的条数等考核不合格被扣钱,其工作未达标,所以被劝退。据悉,男子将与公司协商处理此事。(成都商报)
有很多公司都根据自己订立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员工的行为准则,但是有些公司利用这些规章制度来剥削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到底能不能扣员工工资呢,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能随便扣员工工资的,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是可以扣工资的,比如公司为了管理的需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必须要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时,公司可以对员工进行扣钱处罚。但是扣钱的额度不得超过该员工单月工资的百分三十。如该员工被扣罚后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保障工资,则企业必须要按当地最低保障工资发放给员工。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则用人单位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用人的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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