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洗衣液奶茶”冲上热搜,引发网友争议!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 2022-05-17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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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款洗衣液瓶造型的奶茶冲上热搜,却引发了网友讨论,有人觉得新奇,向周围朋友推荐;也有网友质疑,这种造型的奶茶会不会误导孩子,增加儿童误食家中洗衣液的风险。据报道,这款“洗衣液奶茶”最早火爆于南京一家餐饮店,此后在重庆、广东等地也有类似外形的奶茶产品出现。(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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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包装与洗衣液极其相似,却有可食用或不可食用之根本性区分,故依法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消费者如果因此受到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损害,可依法要求生产商、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7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同时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强调,经营者不得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18条也明确,食品标识不得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奶茶商家利用人们的猎奇心理,别出心裁地模仿洗衣液的外包装,打造“反差感”吸眼球博关注,看似是巧思,实则隐患重重。 
南博小编认为,之前一些地方曾发生过消费者误喝用空饮料瓶盛装的农药或其他有毒有害液体事件。如果“洗衣液奶茶”与洗衣液被混放到一起,或者有人用喝空的“洗衣液奶茶”包装瓶又盛放了其他非食用液体,就不能排除人们误食的风险。现实生活中,洗衣液、香皂、洗衣粉等产品都有清晰明确的产品指向和使用场景,久而久之,这类产品的外形、外观指向不可食用的洗涤产品已经成为人们约定俗成的共识。上述奶茶形状样式与洗衣液雷同,仅在具体文字描述中与之区别,实在难以辨认,的确会产生误导之嫌,被消费者诟病不是意外。试想此类奶茶包装一旦被蜂拥模仿、大量消费,辨识力弱、好奇心强的未成年人极易产生认知模糊,将作为洗衣液的日用品和饮品混淆,一旦误饮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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