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水滴筹筹款中介抽成最高达70%”,对此,水滴筹21日回应称,所谓的筹款中介是由部分恶意推广的第三方商业组织运作,为筹款人提供不正当筹款方式的服务。同时水滴筹也回应称筹款顾问跟现在的第三方中介不是一回事。筹款顾问是水滴筹的服务团队之一,主要是帮助有需要的筹款人发起筹款,筹款顾问并不向筹款人收取任何费用;筹款人提现时,水滴筹平台及第三方渠道向筹款人扣除筹款总额的3.6%作为平台服务费和提现手续费。此前水滴筹的服务费是全额补贴,现在收取3%的服务费(单个项目不超过5000元),此外第三方支付平台还将收取0.6%的通道费。任何超出单个筹款项目提现总金额3.6%的费用,都不是平台方收取。如果用户发现收取高额费用的情况,可以向水滴筹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中新财经)
平台收取服务费合法吗?
首先类似“水滴筹”这样的平台并不属于慈善组织,并没有在民政部门进行相关登记,活动不受民政部门的监管,目前我国类似“水滴筹”之类的网络慈善平台所属的公司为营利性法人,网络慈善众筹平台只是其公司下的一个业务板块,这样的业务板块虽然具有一定公益性,但由于业务承担的主体是营利性组织,另外由于网络慈善众筹平台不是慈善组织,个人求助也不是慈善募捐,不适用《慈善法》相关规定,监管主体方面也不存在明确的规定予以支持。因此,网络慈善众筹平台在法律规制方面还存在相当多的缺失。《慈善法》规定了,开展募捐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
(二)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
(三)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
(四)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或者居民生活的。
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未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验证义务的,由其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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