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将至,海南三亚的一位00后老板为了体现中秋关怀,特别在公司内推出了“代尽孝”福利,引发热议。这项“代尽孝”项福利内容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将员工9月份工资的50%作为中秋孝心金,直接打进员工父母账户;二是由老板个人出资,给每位员工的父母赠送价值1600元的茶叶礼盒。网传截图显示,公司行政还在内部交流群里晒出了这个老板买单的礼盒。对于此举,公司员工并不领情,网上发文吐槽称,00后当老板的公司太魔幻了。网友们也是分成了两派,有人认为这老板很有“仪式感”,有关怀老人的心,也有人认为此举考虑不周全,工资减半可能会加重部分员工的生活压力。您怎么看呢?(今日头条)
法律延伸——公司可以代扣员工工资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就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两种用人单位可以合法扣工资的形式,一种是代扣,一种是赔偿单位损失。
代扣: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赔偿损失:除了这些正常的代扣外,如果劳动者因为自己本人的一些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损失,而这些经济损失的赔偿,也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同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活必需,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单位会以工作任务没有达标为由来扣工资,这是违法行为!《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关于“业绩没完成就扣工资”现象的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本规定,无论劳动者是否完成定额或承包任务,也无论劳动合同、协议上双方是怎么约定的,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发放工资,至少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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