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跑分”,云南玉溪打掉一个过账资金高达上亿元的“跑分”团伙!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 2022-10-25 13:38 发表于云南

近日,云南玉溪华宁县公安局打掉了一个“跑分”团伙,涉案人员跨福建、河南、四川、吉林、云南等地。2022年7月,华宁县公安局通过对“两卡”线索的研判,发现华宁县人员胡某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资金交易异常。经深入调查分析,发现其在同村陈某的介绍和带领下,曾到昆明官渡区将银行卡出租给外省人员,用于接收转移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资金。经核实,还发现陈某邀约了多人参与“跑分”。通过集中收网行动,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5人,查处“跑分”窝点4个、涉“两卡”犯罪团伙8个,扣押“跑分”作案手机45部、“两卡”123张,追缴违法犯罪资金10.4万元,过账资金高达上亿元。(今日头条潍坊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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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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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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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分”一词,很多人听起来会很陌生。其实“跑分”的本质就是通过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账号,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犯罪分子会专门搭建平台,通过“跑分”将赃款分流洗白,最后这些非法资金流向境外,增加公安机关追查资金流向的难度。一些年轻人或大学生因涉世未深,容易被眼前的蝇头小利所迷惑,落入陷阱,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账号,为别人进行代收款服务,赚取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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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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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售、出借银行卡、信用卡、或互联网账户等支付结算工具(卡头、卡农、卡贩);
2、使用淘宝店铺、拼多多店铺等,进行虚假刷单,帮助收取被害人钱财,或者转移犯罪所得款项等;
3、 提供刷脸验证、转账、提现等帮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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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涉及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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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洗钱罪: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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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博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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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帮助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活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参与者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2. 帮助洗钱的涉案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直接影响个人征信,涉嫌犯罪还将受到法律惩处;
3. 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号和U盾等,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以免沦为犯罪分子“替罪羊”;
4. 不要轻易被所谓“高额利润”诱惑,充当“跑分客”,结果就是自毁前程,务必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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