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来源于荔枝新闻
去年5月,江苏南京的张某租住一房屋,租期1年并约定5000元违约金。租期内,张某提出退房,房东王女士收房时发现房内污损严重且多处家具被张某的宠物猫损坏,要求张某赔偿2万余元,协商无果后,王女士诉至法院。近日,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承租期间造成的损失超过正常损耗,经实地勘验后酌定各项损失合计1万元,由张某赔偿给王女士,此外,张某还需为提前退租的行为支付违约金5000元。
以案释法
01
一般来说,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有约定的遵循约定。若无约定,在合理期限内,出租人即房东应当履行维修义务。但如果租客未按照合理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02
南博小编提示,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 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 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 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 其次,房屋租赁当事人还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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