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刘娟(化名)因沉迷网购,在短短三年里欠下逾百万债务。最初,父亲刘刚(化名)拿出10余万元积蓄并向亲戚借债40余万元帮女儿还债。然而,刘娟并不收敛,债务持续增加,父女二人因还债问题发生口角,刘刚将水果刀扎进女儿胸口致其死亡。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自首的刘刚从轻处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新民晚报)
问
本案中,刘娟(化名)留下的债务如何处理?
答
首先,债务并不会因为债务人死亡而于消灭。如果债务人死后留有遗产的,应当先用遗产清偿其依去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缴纳税款或者清偿债务都应当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超过了其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由其继承人自愿偿还,即法律并不强制继承人清偿超出遗产价值外的所有债务。如果债权人在遗产继承进行完毕后才追讨债务的,依法已经继承债务人遗产的继承人应当承担还款义务。另外,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务人无权请求继承人清偿债务:1、债务人没有留下遗产的;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问
本案中,为什么故意杀人罪不判死刑?
答
对于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是否适用死刑,要综合分析,区别对待,依法慎重决定,法律依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正确适用死刑问题的指导意见》。
一是要注意区分案件性质。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以及山林、水流、田地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在适用死刑时要特别慎重。如: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真诚悔罪的;被害方谅解的,等等,除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的被告人外,一般可考虑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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