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法院审理认为
护工平台是促成交易的中介方,不应承担雇主责任;华某的工作内容和过程受黎某指挥,报酬由黎某直接支付,雇主是黎某,双方构成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02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92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产生侵权责任的前提是存在劳务行为。一般来说,劳务行为的发生主要是以雇主的指示或授权为基础,从事与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工作。
03
认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常见的两种用工关系。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调整。劳务关系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者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或者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范围。当劳动者自身发生人身伤害之时,劳动关系中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走工伤理赔程序,适用无过错原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劳务关系中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向侵权人主张权利,适用过错原则,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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