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女子买退烧药发现价签贴了三层,共涨价20元!12月14日,广东深圳。女子到药店没买到退烧药,于是药店给了她用于镇痛消炎的药物双氯芬酸钠,药盒上贴了三层价签,撕开来看,15到25到35,每次涨10元。女子称自己去另一家药店,同样的药物卖18元,自己翻倍买有点夸张。(华商报)
药品涨价
目前部分药店存在借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之机通过价格、销售等违法手段赚取高额利润等不良动机,涉嫌违反价格法中“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规定。如果有购买防疫药品的需求,但遇到价格飞涨的情况,南博小编建议可以拨打12315热线反映或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站、小程序、公众号进行举报投诉。
根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捆绑销售
对于部分药店存在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等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和电子商务法,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如果进行不合理的搭售,便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行为。经营者在搭售商品时,要用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提示注意,否则即使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也属于违法行为。
12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提出“九不得”,其中六条与价格相关,包括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哄抬价格等。
对于哄抬价格,文件进一步解释称: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无正当理由,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涉疫物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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