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临汾一女子发帖称“花费2000元办理核酸检测证还没上岗就失业”,并晒出“核酸采样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引发大量网友关注。18日,临汾市警方发布通报称,经查,该帖文发布者毛某某(女,26岁)未花费2000元办理核酸检测证,其为蹭网络热度编造发表了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帖文。目前,毛某某因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中国青年报)
以案释法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行为。情节轻微的,对行为人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定罪量刑。
一、治安处罚中的寻衅滋事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具体如下:(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刑事犯罪中的寻衅滋事刑事犯罪中的寻衅滋事行为就是治安处罚规定的加强版。行为还是那些行为,只是结果更严重了,包括情节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混乱。《刑法》第293条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三次以上)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具体如下: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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