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女子称因胖订不到工装,转正前被辞!
 2月17日,长春田女士称自己2022年11月入职吉林省某医院,3个月试用期快结束时被公司辞退,理由是因其体型胖,没有为她订到合适的工装。田女士称,她的岗位是文案策划,招聘入职时,人力并没有说有体重要求。根据田女士提供的与人事部主管的对话,主管称有两个原因,一是穿不进工装,二是开会迟到。对此,田女士解释称,其他同事也有迟到,但是都没有被辞退。而且公司与另外一名在田女士之后入职的体型胖的员工签订了对赌协议,他必须减肥到180斤才能予以转正。田女士表示:如此歧视肥胖人群的公司也是头一次见,试用期辞退可以理解,但是希望公司能就因工服问题公开道歉。18日,该医院接线专员表示,目前不太了解情况,已转交给相应部门处理。田女士提供的人事部专员在电话中表示,目前没有可回复的内容。(长春娱乐)

以案释法

辞退员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有以下几种情形:

01


合法辞退员工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02


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关于单位辞退员工的行为,可以分为两类,要么是合法辞退,要么就是违法辞退。在违法辞退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而在一些合法辞退的情况下,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此时员工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支付补偿金给被辞退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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