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地铁手机外放被开罚单,网友建议全国推行!
 近日,有网友称,自己去江苏南京旅游,在地铁上因手机外放而收到“罚单”,引发关注。网友称自己在南京上了地铁后,没来得及带耳机,手机声音外放,于是收到一张告知单,并在单子上签了字。“保安小姐姐从我旁边走过去,快走到另一节车厢,又走回来,给我开张‘罚单’。”她表示,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当时,自己在刷微信朋友圈,外放声音其实并不很大,凑巧有一个巡逻的工作人员经过,虽然开具了告知单,但最后并没有罚款。



5日,南京地铁回应称此事属实,车厢内有稽查人员进行巡逻。网友:建议全国推广!多地规定乘地铁禁止外放、禁止进食,不止南京,北京、上海、石家庄、杭州、贵阳、武汉、南宁也明令禁止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此外,北京还禁止大声喧哗或弹奏乐器,南京禁止大声喧哗吵闹,各地均致力于为地铁乘客营造舒心的乘车环境。由于地铁车厢属于密闭空间,在地铁上吃东西,食物的气味很难散去,上海、广州、北京、石家庄、杭州、南宁、武汉等城市均明令禁止在地铁车厢内进食,在北京地铁步行梯、电梯、通道、车厢内饮食最高可罚500元。(上游新闻)


以昆明为例,《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规定,乘客需要文明乘车,乘坐自动扶梯时,紧握扶手、站稳,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行李,不得在自动扶梯上推挤、打闹或者在运行中的自动扶梯上逆行;在安全线内候车;乘车时先下后上,从车门两侧依次登车,不得互相推挤和强行上、下车;上、下列车应留意列车与站台间的间隙,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立即停止上、下车;主动给需要关爱的乘客让座,不得争抢座位,不得一人占用多个座位;乘客应文明乘车,不得在列车内大声喧哗、弹奏乐器,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外放声音。发现其他乘客有违反本守则的行为时,任何乘客均可以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可以向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反映。乘客违反本守则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违反相关规定应纳入信用监管的,按照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监管平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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