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生前贷款85万打赏男主播,子女要求退款被拒!
 近日,广东佛山的李女士向媒体求助,说她的母亲生前居然持续给一位男主播打赏了85万。问题是,这位母亲打赏男主播的85万都是借的。现在她离世了,这笔巨额债务自然就落到了子女身上,令到他们十分头疼。李女士(化名)告诉记者,她的母亲陈女士今年54岁,上周一因为意外去世,自己在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竟然发现母亲生前曾借款80多万,其中有部分款项的去向都是某短视频平台。(广东台今日关注)

成年人打赏是否可以撤销呢?


互联网直播平台的盈利模式是由用户通过网上充值、购买虚拟物品,后对互联网主播等以虚拟物品进行打赏,平台与主播就打赏金额进行一定比例的分成。该行为涉及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与平台签约的主播、以及注册使用直播平台的用户三方主体。所以关于打赏行为的定义上,大多数法院认为通过充值取得虚拟道具对主播进行打赏并非无所得,不具备赠与合同所具有的单务性、无偿性,认为打赏行为本身属于网络消费行为,而非赠与行为。一般情况下,一个正常的成年人打赏是不可以再要回的。因此,用户作为消费者应保持理性,切莫激情打赏、盲目消费,避免给家人和家庭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子女是否要替母亲偿还债务?


父母与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母欠债与其子女无关。一方面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债权,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请求对其遗产主张债权;另一方面,子女偿还父母生前债务是有条件的,即合法继承遗产后,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父债子偿”不一定是有道理的,如果子女放弃继承母亲的遗产,或是母亲根本没有任何遗产,子女是不用替母亲偿还债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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