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会被撤销缓刑?
根据《刑法》规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所以问题来了,考验期内的监督管理规定有哪些?刑法规定过于笼统。而对应的《社区矫正法》也没有详细规定,只是说符合刑法规定情形的,应当由法院撤销缓刑。目前,规定较为详细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五种情形:
(一)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社区矫正机构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归纳一下,主要就是违反禁令、脱离监管、违法犯罪,不服监管等。实践中,一些常见的违法行为,如赌博、嫖娼、酒驾、打架斗殴等都有可能是被撤销缓刑的理由。所以,缓刑考验期内,当事人还要遵纪守法,做个守法公民。
什么是死缓?
首先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刑罚的执行方式之一,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执行方式为对触犯刑律,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可能有人要问了,死缓,即死刑缓期执行,是不是也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不需要收监执行吗?回答当然不是!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死缓是指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但是犯罪分子是必须关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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