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昆明城市管理局回应“摆摊”问题!
 掌上春城讯6月14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接听12345热线,并通过“昆明问政”回答网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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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上街摆摊卖花卖鱼,有的也会卖烤肠饮料,请问自己想要摆摊的话可以在哪些地方摆,需要办理什么证件,缴纳摊位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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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长期以来,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引摊入市工作,为助力我市经济发展,2020年6月制定了《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有序推进引摊入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件要求,对主城区按“绝对禁止区域”“相对禁止区域”“引导区域”分三类对占道经营实施治理。在“引导区域”适当开辟经常场所,解决创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区域部分流动摊贩、社区生活困难群众的生计问题。对“绝对禁止区域”、“相对禁止区”的占道经营行为实施“零容忍”,禁止流动摊贩无照经营、无证经营,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促进社区商业向更加规模化、多样化及完善化发展。2023年2月,为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市城市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活动场所服务管理弹性措施的通知》,重点指导各区将弹性措施落实落地,督促各区引导设置经营点位,确保城市有“温度”“烟火气”。鼓励在绝对禁止区域外的引导区域,比如距离居民一定范围之外城市空间、待开发地块,以及不具备通车的断头路、城市商业综合体红线范围内等区域开展引摊入市、打造夜市等活动。同时,为进一步缓解社区弱势群体就业难的问题,引摊入市点位预留有部分公益摊位,用于低收入群体进场经营。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同、街道主导、业主主责”的原则,针对具体点位、手续、费用等疑问,市民可到辖区、街道、引摊入市点位进行咨询。但是适度放宽不等于放任,希望市民积极按照文件要求在引导区域合法合理经营。

南博小编提示:摆地摊要合理合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详情应咨询当地需要何种手续),一般来说,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第三条规定,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除了以上规定的情形无需相关手续外,都要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再根据经营内容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摆摊,如销售食品一般情况下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公示卡/登记卡,并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规范经营取得相关证照,避免不必要纠纷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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