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山东东营一男子因家庭纠纷,驾车将其妻子反复碾压致死,甚至在下车查看情况后依然启动车辆实施碾压。视频显示,一名女子平躺在道路上,手脚尚能活动,一辆电动车倒在其身旁。此后一辆黑色小车倒车从女子身上碾过,男性驾驶员下车查看后,又上车反复碾轧女子。此后女子没有了动静,驾驶员下车开始打电话。6月28日,女方弟弟回应:是我姐姐长期被家暴,事发前已经提出离婚。6月28日,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发布警情通报:2023年6月28日8时50分许,江北区北海南路发生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汪某 驾车冲撞黄某后,弃车逃逸。接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医,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黄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汪某已被抓获,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今日头条)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注意严格区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在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不同的,在处刑上也应有所区别。间接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虽然都造成了死亡的后果,但行为人故意的性质和内容是截然不同的。不注意区分犯罪的性质和故意的内容,只要有死亡后果就判处死刑的做法是错误的,这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予以纠正。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才可以判处死刑。死亡结果的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如医生、婴幼儿的父母)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构成。
关于家暴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有家庭暴力情形是法院裁判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而且无过错的受害者可以向施暴者主张损害赔偿。
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如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涉嫌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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