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工作7天无工资讨薪遭羞辱:你没见过钱啊?
 
图片

案情简述

图片
图片
图片

近日,广东佛山,女子称自己在某公司试工后被辞退,经劳动局处理后到公司索要工资,遭到该公司人事辱骂。视频中,人事称此前说了7天没有工资的,并指责女子什么都不会,“你会啥?会吃屎!”当事人称:该公司此前什么都不问就直接让她去面试,面试时就问一句她住哪就让第二天上班,工作后又被无薪辞退,自己此举是依法讨薪,最终人事骂骂咧咧地办手续,将工资给了她。(新浪微博)







图片

以案释法

图片
图片
图片

首先,试工没工资不合法。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获得的报酬,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足额的支付工资。虽然试用期只是员工的考察期,试用结果并不影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理应向劳动者支付约定的工资,拒绝支付工资或者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先行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只要雇佣双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都应当按约定发放工资。

《劳动法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即使离职,单位也应按实际工作日计算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引用声明】本文案例及法律法规来源已在文中标注,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异议,联系删除。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

版权所有: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 | 电脑版
首页电话地址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