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扫码点餐个人信息被强制获取,法院:商家赔偿5000元!
 

2021年7月27日,孔某至某餐饮公司用餐时,店员未告知孔某可以人工点餐,孔某通过前述手机扫码方式进行了点餐并结账,在这一过程中,孔某被注册为某餐饮公司的会员。孔某发现,其取消关注“某餐饮公司”微信公众号后,仍是某餐饮公司的会员,前述个人信息仍存储在某餐饮公司处,孔某无法自行删除。孔某认为,某餐饮公司设置的扫码点餐方式强制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且消费者无法自行删除储存在商家处的个人信息,遂将某餐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告知个人信息处理情况、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法院判决某餐饮公司停止侵害孔某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删除收集的孔某个人信息;将处理孔某个人信息的范围、方式向孔某进行书面告知;就侵害孔某个人信息权益向孔某进行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孔某公证费用五千元。(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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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之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征得该自然人或者监护人同意。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应当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下列事项:(一)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二)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三)个人行使本法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2

其实,在今年6月1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发文称,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以避免商家在扫码缴费过程中强制消费者关注商家公众号、过度索取消费者个人信息。文章指出:任何企业的任何商业行为,都必须尊重消费者的意愿,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守住法律的底线。经营者将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作为消费者行使权利或享受服务的前提,并在此过程中获取与服务无关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拒绝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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