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特辑|过年打麻将,多少算赌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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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特辑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朋友聚会在所难免。三五亲友聚在了一起,免不了会打打麻将,以消磨时间。类似这样的亲友之间打麻将,如果带点小彩头,有点小输赢,到底属不属于赌博呢?很多人表示“很忐忑”。

 

亲友间打麻将

其实,亲友聚会时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的打麻将消遣娱乐活动,公安机关不会认定为赌博的!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200元以下)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怎样算“赌资较大”?

 

根据《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裁量标准的指导意见》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是指一起赌博行政案件中,人均赌资数额在2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情形。其中:

(一)人均赌资数额在2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处3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二)人均赌资数额在10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处3日以上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具有以上情形,但行为人系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且社会危害性不大,同时又无其他法定裁量从重情节的,一般适用500元以下罚款。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

 

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3.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5.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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