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高空抛物行为,若行为同时触犯了刑法的其他罪名,择一重处。不仅仅局限于一年以内刑期。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可能构成以下罪名: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②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③故意毁坏财物罪④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⑤重大责任事故罪
从高空抛掷的物品,在重力加速度的加持下,即便是一个很小的物体,也会产生足以造成财损人伤的冲击力。由于高空抛物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
2023年8月28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又将高空抛物增列为应予处罚的行为。这一规定填补了高空抛物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之间的立法空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四十二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