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董某在某社交平台上不断晒出与有妇之夫甄某的“爱情”动态,甚至还向甄某妻子许某拨打“挑衅”电话,“炫耀”甄某向其转款25万元,结果被许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鉴于董某已向甄某付还5万元,近日,法院依法判决董某应向许某返还不当得利20万余元,并赔偿该款利息损失。(法治网)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并不意味着夫妻双方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无论男女都应该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这既是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道德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第三者介入他人家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最终势必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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