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则案例。小刘发现自己在多个借款平台中均有借款记录,共一万余元,且支付宝内的几千元余额也不见了,急忙报警。经调查,作案的是小刘“闪恋”的女友小李。小李趁小刘熟睡时,偷偷将其支付宝余额转给自己,又从借呗等扫码向自己支付钱款,最后将转账记录删除。审查发现,小李共有三次盗窃前科。最终小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中工网)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恋人这样的亲密关系之间的盗窃,是否可以减轻处罚?
恋人之间关系虽然亲近,但亲密关系并不是无视法律随意动用对方财物的正当理由,两人是情侣还不是法定夫妻,财产是相对独立的,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窃取对方财物金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对方财物,仍可构成盗窃犯罪。恋爱是一场真心换真心的修行,切莫投机取巧,以爱为名行背叛之事,否则聪明反被聪明误、伤人又伤己。但是现实生活中因为感情纠葛而涉嫌民事争议或者刑事犯罪的案件不少,其中婚恋分手涉嫌盗窃的刷卡或者转账情节,就是利用了便捷的支付方式刷卡或者转账,基于高度信任的情侣关系,被害人没有防范意识,有时候甚至涉案人都不认为属于违法行为。
所以南博小编温馨提示:如果恋人间决定共用某个账户或者共同生活,为了避免日后纠纷,可以拟定书面的财产约定或者共同财务制度,以防将来出现民事纠纷甚至刑事犯罪情节。婚恋分手中的赠予又取回的情节要予以证实,缺少不了当初赠予及对方确认的一些证据,通常来自于购买记录、购物小票、贺卡、赠言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等。在这里并非教授婚恋情侣间事事要录音录像或者留存证据,这多少显得不够互相信任,但如果有一些自然留存的美好时光的记录证据同样也是一份证据。至少可以避免在自己身陷囹圄说不清楚某些财物来源时还有所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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