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第一款规定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国家机关公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家机关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也包括上述机关单位设立的临时性机构,但不包括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证件是指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有关事实的凭证,包括证件和证书,最常见的有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驾驶证、行驶证、电工证、焊工证等等。
伪造是指无权制作的人冒用单位名义,非法制作虚假的公文、证件或者印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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