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来了!15岁少年遭两名同龄男生杀害!
 据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7月10日通报,7月6日17时许,潮南区司马浦镇新兴路南附近发生一起因债务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当日下午,方某润与方某辉约欠债的方某铭(均为男性,均系司马浦镇下方村人)到指定地点后,方某润借机用手臂勒住方某铭颈部致其窒息死亡。事发后,方某润到司马浦派出所主动投案。目前,方某润、方某辉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中国青年报)


以案释法

方某润与方某辉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涉事学生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需要看杀人时的年龄,年满十六周岁即应对所有的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了。而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另外,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故意杀人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但是对于未成年人有特殊规定。根据刑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且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那是否会判处无期徒刑呢?条件也极为苛刻。根据《关于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的规定,未成年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才能判无期;已满14未满16的,一般不判无期。在具体的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情节、手段、后果以及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进行定罪量刑。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会更注重教育和挽救,以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行为,重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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