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快答|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复利吗?
 问: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复利吗?约定复利就违法了吗?


复利,就是大家俗称的“利滚利”“驴打滚”,指在借贷关系中,出借人将借款人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利息计入本金再计算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我国法律中并无关于复利的禁止性规定,因此借贷双方可以事先约定复利,但需注意以下两点:

1.双方约定的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2.借款期限届满后,出借人按照复利计算可以请求借款人支付的本息之和不得超出原始本金为基数按照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本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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