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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壁虎具有较高中医药用价值,近年来随着其经济价值不断攀升,从而导致非法猎捕行为时有发生。壁虎干制品被称为“天龙”,是一种常用的名贵中药材,但入药的壁虎需经人工繁育等合法手段获取,加工后可入药,有祛风活络、散结止痛、镇惊解痉等功效。该物种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随意猎捕和出售。
什么是“三有”保护动物?
“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即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我国《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受保护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麻雀、野兔、青蛙和壁虎等野生动物,现在都属于“三有”动物,捕猎是违法的,甚至构成犯罪。根据相关规定,非法狩猎“三有”陆生野生动物1只以上就属于违法行为,20只以上的就可以刑事立案,50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法律依据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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