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依法享有的为保全其债权,对债务人无偿或者低价处分作为债务履行资力的现有财产,以及放弃其债权或者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简而言之,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及其实现的行为,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具体来说,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恶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法院无法执行的行为,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需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方式主张,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原告自然是债权实现受到影响的债权人,包括原权利人和继受取得(从原权利人处受让、继承或受赠)的权利人。被告一般以债务人和相对人为共同被告。
另外还要注意,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②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③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债权人的债权实现;④债权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债务人不当处理财产行为发生5年内未提出的,撤销权消灭。债务人名下无可执行财产,对于债权人实现债权非常不利。及时维权很重要,不要单纯等待诉讼结束后法院执行。
南博小编温馨提示,在起诉阶段,感觉对方想赖账,认为自身财产权益可能受到侵害,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的同时,可以申请调查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做好财产线索查询并申请财产保全,及时防止债务人不当转移、隐匿、挥霍财产,逃避法律责任,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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