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科医生为失眠女友注射麻醉药致死获刑!
 近日,据媒体报道,为缓解女友失眠症状,四川一医院麻醉科医生瞿某,先后分20多次将1300毫克丙泊酚(短效静脉麻醉药),通过脚踝注射进女友体内。此后,瞿某离开酒店,并给女友留下了100多毫克丙泊酚。当日,瞿某女友因急性中毒身亡。11月1日,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法院公开了该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瞿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2年半。(潇湘晨报)



 





关于药品使用的法律规定

丙泊酚是一种短效静脉麻醉药。在中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受到严格的管制。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以及国家设立的麻醉药品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库。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瞿某作为麻醉科医生,应该深知丙泊酚的药理作用和使用规范。他未经正常医疗程序,私自将大量丙泊酚用于非医疗目的(缓解女友失眠),严重违反了药品管理和医疗操作规范。这种行为超出了其合法的医疗行为范畴,构成了对法律规定的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的破坏。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法律认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犯罪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从判决来看,瞿某可能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他或许认为自己作为医生,能够掌控丙泊酚的使用剂量和风险,不会对女友造成生命危险,但最终导致了女友死亡的后果。瞿某实施了注射丙泊酚的行为,并且这一行为与女友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他先后分20多次将1300毫克丙泊酚通过脚踝注射进女友体内,还留下100多毫克丙泊酚,最终导致女友急性中毒身亡,这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在客观方面要求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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